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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不抵债情形下,企业能否自行处理海关监管货物?
    发布时间:2009-11-11 09:38:24  浏览:838次
    问:我们公司的一个客户因经营不善,现在已经停工一段时间了。有很多债主都在找他。他现在值钱的也就是厂房里的设备和仓库里剩下的一些原料。设备当初是减免税的,原料也是手册进口的。说是海关监管的,不知如果我们是否有办法先去海关申请,先于其他债主先拿到设备拍卖抵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处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的,应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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