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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驻机构申请进境公用物品如何办理进口手续?
    发布时间:2010-08-17 08:40:03  浏览:655次
    问:您好,我处是新设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内地的办事处,因开展业务的需要,我处需要进口两台办事处自用的公务用车,我处是第一次申请进口公用物品,特来请教应该如何办理进口手续?盼复,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15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常驻机构首次申请进境公用物品前,应当凭有关文件向主管海关办理备案手续。进口自用汽车的具体手续您可浏览中国海关律师网“办事流程”栏“常驻机构申请进出境公用物品、自用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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