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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不按税则书海关监管条件来办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0-12-31 08:38:33  浏览:1130次
    问:老师您好。我们公司进口的一套设备,是9成新的,到港后报关时海关要求提供进口许可证,可是我们进口前查了海关手册上编码对应的海关监管条件,明明不需要许可证的,海关的要求是否无理?复议有效果吗?

    答:根据《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由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由于目前的海关税则中,未对旧机电产品设单独的子目,因此,相应机电产品的新品和旧品的海关税则号是相同的,暂时未设置旧机电产品对应的进口许可证监管条件提示,也就无法直接从税则参考书上查到相应的监管条件,需要查阅相应的进口目录。如果你司进口货物确属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建议按要求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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