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个人物品进境的免税金额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1-03-18 08:24:45  浏览:2333次
    问:您好,《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第一类物品规定个人携带物品价格金额为1000元以下。而见贵网站许多咨询内容,介绍个人携带物品5000元以下免税。这如何理解?是否有矛盾?

    答: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