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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货样管理规定下无论价值多少都要办证吗?
    发布时间:2011-05-11 09:00:26  浏览:1028次
    问:我司打算先向国外客户出口大约价值几百元人民币的货样;经查,该商品出口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总署新的33号文规定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进出口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办理”是否意味着这种情况也需要领证?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您所述情况应查询相关的国家管理规定。按照《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8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运出国(境)外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的货样或者实验用样品,每批货物价值在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以下者,免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经营者填写的出口货样报关单查验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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