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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土合金要出口配额,已经签的合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1-06-22 08:50:56  浏览:958次
    问:我公司是主要经营稀土金属出口的。最近报关员看到海关通知说从上个月起出口稀土合金就要配额了。我司是按年与外方签订中长期合同的,根本没有相到政策会如此变化,现在该怎么办呢?

    答:根据海关总署、 商务部2011年第28号公告,自2011年5月20日起,将海关商品编号为7202999100“其他按重量计稀土元素总含量>10%的铁合金”纳入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该公告同时规定了对2011年5月20日(含)之前已签订合同的上述商品出口设立过渡期,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详情请参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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