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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设备没有列入法检目录的为何要提供通关单?
    发布时间:2011-07-08 08:52:42  浏览:1079次
    问:我司进口一套二手设备,根据海关税号查监管条件,无通关单的要求,但海关要求我司提供通关单,我们用什么依据来反驳海关?用法检目录公告应该可以吧?

    答:根据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问题的通知(国检法联〔2000〕28号),进口旧机电产品(无论是否列入法检目录),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备注栏注明“旧机电产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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