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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核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11-09-14 09:03:33  浏览:1188次
    问:我司有两台外商免费提供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现在已满了监管期,请问办理不作价设备核销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答:根据相关规定,需提交手册、进口报关单、退运报关单或内销征税报关单。满5年监管期不退运出境的,提交需留在原厂继续使用的申明、外商放弃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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