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进口一批货物,因为船公司的原因,分成了两张提单,需要分开申报,但是只有一张自动进口许可证,这样是否可以报关?
答:按照《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总署令第26号)的规定,商务部对《自动进口许可证》项下货物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部分货物也可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一批一证”指: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同一进口合同项下,收货人可以申请并领取多份《自动进口许可证》。“非一批一证”指: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六次。因此,您企业的情况,如果不是“非一批一证”的,则不能用于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