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具有“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资质,进口了几台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请问我们在使用这些设备时,海关有什么样的监管要求吗?
答: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9号,纳入保税监管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履行国际服务外包合同,由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外包进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限于服务外包企业本企业履行外包合同使用,未经海关核准,企业不得将外包进口货物抵押、质押、留置。服务外包企业在外包进口货物进口备案前,应在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海关对保税监管的国际服务外包进口货物暂用加工贸易设备手册(D手册,即不作价设备手册)模式管理。手册以合同为单元进行监管,一个合同对应一本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