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一家代理报检企业,现在有客户咨询我们,用纤维板制作的包装箱是否属于木质包装?在随同货物一同进口时是否需要需要按木质包装办理检验检疫手续?请您指教,谢谢。
答:根据《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该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盛装酒类的橡木桶除外)、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该办法所称木质包装不包括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以及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根据上述条文,用纤维板制作的包装物不属于木质包装,无需办理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