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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区内外资企业减免税设备提前解除监管与区外企业政策一样吗?
    发布时间:2012-06-07 08:46:21  浏览:2033次
    问:请问在保税区内的外资企业,投资额度内进口的减免税设备,如果提前解除监管是否需要办理通关单(检验证书)?与区外的企业相比有无特殊政策?

    答: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额内进口新机电产品,经过使用,未到海关监管年限,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监管并在境内自用或转内销的,适用本办法,并参照进口时的状态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凭相应的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和检验检疫证明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无区内、区外企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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