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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机电设备是否可免O证?
    发布时间:2012-07-09 08:52:28  浏览:1510次

    问:您好!我们是外商投资企业,现在投资额度内进口自用机电设备,HS8457101000,编码属于O/A证监管,设备尚在投资总额内,我司已办理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项目清单备案表》,进口时是否可以免O证?

    答: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二十八和《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七、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作为投资和自用进口新机电产品的无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但如贵司进口机电产品是用于国内销售或用于加工后国内销售的和外商投资额外以自有资金进口新机电产品,以及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仍需办理相关许可证件。据此,如贵司进口的货物确系在投资总额内作为投资和自用进口的新机电产品,可以免于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即所谓“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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