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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香港带进保健品转送给别人有何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12-07-23 08:50:12  浏览:1424次
    问:您好,我最近从香港带进几盒自用的“基因抗老肝脏排毒素”牌的保健品到内地,进境时如实申报过了并交纳了相关税费,有个好朋友想要,但我看新闻说进境物品要限于个人自用,那我还可以送给他吗?谢谢!

    答:您好,以个人自用物品进境的保健品应限于个人自用或馈赠亲友,不能用于销售经营。您可以以馈赠方式送给好友,这不存在任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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