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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鼓励类项目下进口设备配套件为何有的免税有的征税?
    发布时间:2012-08-20 09:05:30  浏览:1065次
    问:我们公司办的是国家鼓励的内资项目减免税备案,但进口的设备配套件,有的可以免税,有的却要征税,请问是何道理?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贯彻的紧急通知》(署税[1997]1062号),对于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项目,只有作为设备对待的项目下货物,可以免征关税,单独进口配套件及备件应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设备、配套件和备件界定范围的通知》(署税发[2003]357号),某些税号项下的货品,单独进口时不能作为设备对待,应照章征税;有些税号下的货品可以作为设备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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