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环发[2008]18号),该文件授权三家机构对固体废物属性进行鉴别。如果不在此列,则不具备对固体废物属性进行鉴别的资质,其作出的检验结论应属无效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