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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检验鉴定资质而出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有效力吗?
    发布时间:2012-08-30 08:59:26  浏览:2196次
    问:您好。我司有一批货物进口,因含有违禁物品,被某检验机构鉴定为禁止进口的废物,后来经查,该机构没有鉴别废物属性的资质,请问这个鉴定结论是否合法有效?谢谢。

    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环发[2008]18号),该文件授权三家机构对固体废物属性进行鉴别。如果不在此列,则不具备对固体废物属性进行鉴别的资质,其作出的检验结论应属无效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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