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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产生的边角料是否必须复运出境?
    发布时间:2012-09-17 09:16:02  浏览:961次
    问:我司准备在一个出口加工区设立工厂,但有一些细节问题还不太清楚,比如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是不是一定要再复运出境,能不能就运到加工区外进行处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对无商业价值的边角料和废品,需运往区外销毁的,应凭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和环保部门的批件,向主管海关办理出区手续,海关予以免进口许可证件、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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