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台湾同胞,我从澳门到珠海带了10多万元人民币现金,海关说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已经超出了限额,暂扣了我的人民币。我回来查了一下这个公告,该公告“三、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五)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这里只说要申报并没有说不可以带。请问如果我如实申报了,是不是10多万元是可以顺利带入境的?谢谢。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只提及申报要求,限额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