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公司有一批加工贸易料件因国外市场变化,作了内销处理,但是等到征税时,我司面临着财务危机,这样海关征税不能按时完成,请问如果不及时交税会有什么后果?海关会处罚吗?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三)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但是,由于不交税款本身不构成违法,海关不会予以处罚。贵司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或分期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