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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海关应由哪一级法院来管辖与受理?
    发布时间:2012-12-03 08:57:18  浏览:4329次
    问:您好。我公司因一票进口货物归类问题,被海关行政处罚,我们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结果被维持,我们想申请行政诉讼,请问如果提起的话,是应向哪一级法院提出?谢谢。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贵司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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