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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免税设备提前解除监管要办重点旧机电证吗?
    发布时间:2012-12-07 08:51:17  浏览:759次
    问:我司进口的减免税设备,现在准备解除监管,但已经使用了3年,这种情况在办解除监管补税时,如果是重点旧机电产品目录里的设备,要办旧机电证吗?

    答: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2008年7号),享受减免税优惠进口的投资设备未满监管年限的,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监管并在境内自用或转内销的,适用本办法,并参照进口时的状态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凭相应的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和检验检疫证明办理解除监管手续。据此,设备进口时如为新设备,则无需按旧设备办理旧机电产品相关证件,按新设备确定监管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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