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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要求补缴税款可否申请延缓或分期?
    发布时间:2012-12-31 08:41:18  浏览:1197次
    问:我公司因为海关稽查后认为设备税号不对,应被缴近30万的税款。请问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延缓或分期?临近年底,资金压力很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均未对分期缴纳税款的行为作禁止性规定,作为纳税义务人,可以据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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