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先生是西班牙籍,准备到中国投资设厂,且打算长期在中国居住,因为有一些家居用品要运到中国来,不知道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审批程序是怎么样的?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非居民长期旅客是指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满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自用物品是指非居民长期旅客在境内居留期间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所列物品(烟、酒除外)及机动车辆。非居民长期旅客申请进境自用物品,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下列单证:(一)身份证件;(二)长期居留证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四)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主管海关自接受申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答复。具体请参阅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