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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对自用奶粉携带入境有何限制?
    发布时间:2013-03-08 08:49:30  浏览:1586次
    问:您好。我出差到国外,回程时想带些奶粉,请问中国海关对此有无限制?能带多少呢?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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