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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5000元以内自用合理数量?
    发布时间:2013-04-23 08:27:49  浏览:1805次
    问:您好。有朋友说,内地旅客赴港澳购物,单人携带行李商品总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且是自用合理数量,并不需要打税。请问如何理解5000元以内自用合理数量?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可以免税放行。5000元以内自用合理数量,应理解为尽管在5000元以内,但如果不是自用、合理的数量,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比如从境外取得0.5元一支的铅笔10000支,尽管不超过5000元,仍然不能认为是合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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