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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1日以后没有在华注册的境外乳制品生产企业不能向华出口?
    发布时间:2013-05-02 08:36:23  浏览:1234次
    问:您好。我司注意到中国有关当局最近出了一个法例《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例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如果我司未能5月1日之前办好注册手续,是否不能再向中国出口乳制品了?

    答:您好。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53号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公布境外乳品生产企业注册的相关规定,并给予企业一定的过渡期以完成注册工作。在过渡期内,未完成注册的境外乳品生产企业仍可以按《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继续向我国出口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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