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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对个人携带进境的数个自用皮包会如何征税?
    发布时间:2013-05-09 09:00:14  浏览:1508次
    问:我和家人计划下个月去欧洲旅行,也计划在当地购物。因为我们都比较喜欢那里的皮包,估计到时可能会多买几个。请问一下,在回国的时候,如果我们带了好几个打算自己用的皮包,海关会如何征税?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所以,针对你说的情况,海关原则上只对单人超出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额度进行征税,但如果单个皮包的单价都超过了5000元人民币,那么海关会对所有皮包进行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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