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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驻华的外资企业高管能否进境自用的机动车?
    发布时间:2013-05-15 08:28:34  浏览:1315次
    问:我司是一家外资企业,国外母公司派驻了几个外国高管人员长期驻华工作,其中有些管理人员想从国外带几辆自用的机动车进境,请问海关是否会允许?

    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规定,常驻人员可以进境机动车辆,每人限1辆,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不得进境机动车辆。“常驻人员”是指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员: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备案的常设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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