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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货物加工后只能卖给指定代理商违反海关估价吗?
    发布时间:2013-10-12 08:58:02  浏览:1094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化妆品、洗涤产品生产企业,最近在洽谈一家国外化妆品牌的订单。该外国公司将其原料出口到我司,我司加工后只能销售给其在中国成立的子公司(代理商),请问这个约定是否违反了海关估价的规定?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加工为成品后只能销售给指定第三方的,应当视为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进行了限制。这种情况下,不符合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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