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一个亲戚在一家加工贸易公司做报关文员,因为公司涉嫌走私,把她也给抓走了,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际上她并没有参加走私,除了工资之外,老板没有多给她一分钱。请问如何为她办理取保候审?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