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报关进口了一批电子元配件,海关没有放行,却向我司发出了价格质疑通知,要求我司在几天内作出解释,请问海关可以这样做吗,海关对报关价格的质疑有无法律依据?谢谢。
答:海关对申报价格的质疑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海关对纳税义务人申报的价格有怀疑的,应当将怀疑的理由书面告知纳税义务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说明、未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海关仍有理由怀疑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海关可以不接受纳税义务人申报的价格,并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