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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保税料件分批进口如何确定完税价格?
    发布时间:2014-02-28 08:49:45  浏览:970次
    问:您好。我司要申请一批保税料件内销,但这些料件是不同时间进口的,现在根本分不清对应的合同和进口时间,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海关如何确定内销时的完税价格?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四条,属于料件分批进口,并且内销时不能确定料件原进口一一对应批次的,海关可按照同项号、同品名和同税号的原则,以其合同有效期内或电子账册核销周期内已进口料件的成交价格计算所得的加权平均价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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