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进口的货物被海关审价,关员说价格低了,要按海关系统的价格核进口货物的价格,请这合法吗?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五)合理方法。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