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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移口岸进口是不会有低报价格嫌疑?
    发布时间:2015-08-05 09:27:10  浏览:1024次
    问:您好,我有一位朋友原先在深圳口岸进口某项化工产品,现在由于深圳海关对该种产品估价偏严格、限价较高,他考虑去别的口岸去进口,请问他这种行为会否被海关认为是有低报价格嫌疑?谢谢。

    答:是否有低报嫌疑取决于贵司申报时,申报价格是否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如果相符就不存在低报问题。转移口岸进口本身不能成为有低报价格嫌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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