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涉嫌走私被起诉到法院,开了一次庭后,法院又通知律师去阅卷,说是检察院又补充了证据材料,请问法律有无规定,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之后检察院还可不可以补充证据?
答: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提起公诉后,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补充收集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移送人民法院。即在宣判之前,检察院都可以补充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