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之前所在公司因涉嫌走私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公司老总也涉案了,现案件应该快开庭了,听说可能会开一个庭前会议,请问走私案都会召开庭前会议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一百八十三条,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