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为帮人带货被海关发现,东西被暂扣,说回去等处理结果,但一直没有接到通知,是否说明我这个案子已经办完,我没事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按照此规定,即使联系不到被处罚人,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也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以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否则,海关的行为就涉嫌程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