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最近发现网上有很多关于通过快件方式走私的新闻,一般的做法就是将国外采购的货物“化整为零”以快件方式邮寄进境,想问一下对于这类型的案件其国内货主如何定罪量刑?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您所述,这种行为一般会认为是伪报贸易方式走私,涉嫌的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于该罪名,涉案税款的大小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幅度。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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