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240号)
发布时间/2017-08-02 00:00:00   浏览/3955次   打印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工信部 【发文字号】环办土壤函〔2017〕1240号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2日 【实施日期】2017年08月02日
【法律类别】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70号),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发挥整体监管合力,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现将《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

  2017年8月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