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4号(发布内销保税货物审价问题)
发布时间/2014-02-07 16:07: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5164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14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07日 【实施日期】2014年02月07日
【法律类别】加工贸易内销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发布)的有关规定,现就海关在审查确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时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在审查确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时,其质疑、磋商和告知的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的法律文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的内销保税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予以审定。
  本公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
海关总署公告2005第3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价格质疑通知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价格磋商通知书.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价格磋商记录表.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估价告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14年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