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9号(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18:00:00 来源:财政部官网 浏览/244次 打印
- 发布部门:
- 关税税则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公告2024年第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11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01日
- 法律类别:
- 海关税法规目录
- 效力层级:
- 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9号
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