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9号(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18:00:00   来源:财政部官网   浏览/401次   打印
发布部门:
 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字号:
 公告2024年第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1日
实施日期:
 2024年12月01日
法律类别:
 海关税法规目录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9号


  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