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2号)。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1—6)予以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