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东疆海关移交线索称:当事人委托物流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苯甲酸钠至南非一票,申报税号为2916310000(出口退税率为10%),申报价格为152800美元。经当事人企业自查,发现实际价格应为15280美元。申报与实际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罚款0.28万元。
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