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关于向海关提出申诉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8-12-22 09:43:00  浏览:1864次
    问: 我公司应海关通知补交税款(税号问题)。后来老总了解到同样货物,上海的同行还是按照原来的低税率税号申报,想复议,但海关告知超过复议期限了。听说可以申诉,请问该怎么办呢?向谁申诉呢?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申诉人可以向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的海关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海关提出申诉。对海关总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诉。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