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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因走私被两次处罚又走私的时间间隔是一年吗?
    发布时间:2017-01-12 09:57:24  浏览:2153次

    问:您好,做水客被查到两次,第二次罚了3000元,听说一年内总共可以被抓三次,第三次才会被认定为犯罪,这个一年的间隔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中的“一年内”,以因走私第一次受到行政处罚的生效之日与“又走私”行为实施之日的时间间隔计算确定;“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走私行为,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以及其他货物、物品;“又走私”行为仅指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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