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涉嫌走私被海关缉私局刑事立案,有七人涉案,其中三个被逮捕,四人被取保,上个月七人被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在争取四个被取保的人员不被起诉或者不被移送审查起诉。请问,走私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后,缉私局还有没有可能变更起诉意见书?
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五条,如出现法定原因,侦查机关可以变更起诉意见书,比如某些被移送审查起诉的人员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侦查机关可以更变起诉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