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走私犯罪的相关规定,听说还有一个叫“间接走私”,请问对于此种行为如何认定?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间接走私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是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