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修改(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令第53号)
发布时间/2001-08-04 16:00:00   来源:农业部   浏览/4296次   打印
发布部门: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令第53号
发布日期:
 2001年8月4日
实施日期:
 2001年8月4日
法律类别:
 濒危野生动植物
效力层级:
 行政规章
时效性:
 失效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 【发文字号】局令第53号
【发布日期】2001年8月4日 【实施日期】2001年8月4日
【法律类别】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 【效力层级】规章
【时效性 】 失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修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废止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令第53号
   (2001年8月4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1999年9月9日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作如下修改:将念珠藻科的发菜(学名:Nostoc flagelliforme)保护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一级,现予发布。

                                  200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