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纺函〔2008〕128号
各有关输欧盟纺织品出口经营者: 根据进口方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出口到欧盟的部分纺织品类别仍需申领产地证书。请相关纺织品类别出口经营者继续向商务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0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