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提示:2024年12月20日,本公告已经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8号宣布失效。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8号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口号、徽标以及申办机构的名称(以上4项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向我署提出的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上海世界博览会名称、口号、徽标以及申办机构的名称(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